【性侵姪女】涉性侵年幼姪女姑丈判囚8年 被告稱混淆對家人的愛官指費解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7/08 15:09

最後更新: 2022/07/08 16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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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3歲貨車司機於照顧讀小二至小五姪女期間,涉於住所內肆意非禮對方,包括親吻及撫摸其胸部等,以及企圖強姦對方,涉案姑丈早前承認企圖強姦及非禮共6罪,今(8日)於高等法院被判監8年。法官引述被告心理報告指出,被告將對家人的愛與情愛混淆,更將事主對家人的愛視為年輕人之間的愛,法官對此感到費解,斥責被告嚴重違反誠信,藉照顧事主作出性侵行為。
 
被告現年53歲,任職跨境貨車司機,承認5項非禮及1項企圖強姦罪,控罪指被告於2015年2月至2017年1月底期間,分別於X住所、被告母親的住所及內地,共5次非禮X,另於被告母親住所企圖強姦X,X當時7至9歲,被告為其姑丈。

法官引述事主X的創傷報告指出,X事後患創傷後遺症及曾萌自殺念頭,對於被告指控事件由她作主動感到憤怒,X的父母亦對事件感到自責。

至於被告的心理報告指出,被告沒有孌童癖,對事件感到後悔,重犯機會低。被告指與X相處時,感到從妻子及兒子身上失落的溫暖,被告又稱將家人的愛與情愛混淆,將事主對家人的愛視為年輕人之間的愛。

法官判刑時指,被告與X年齡相距38年,X視被告為父親,被告受托照顧X,卻利用關係作出性侵行為,嚴重違反誠信。對於被告稱誤解X對家人的愛,並視為年輕人之間的愛之說法,法官感到費解,指被告不能以此作為滿足其性慾之藉口。

法官指被告最初犯案時只對X攬抱及親吻,其後便脫去其衣服及撫摸其身體,企圖強姦X。其中兩次非禮事件發生時,被告乘妻子於洗手間時侵犯X,其中3次均涉非禮X下體,嚴重程度幾近企圖強姦,每次歷時10分鐘,其中被告於X入睡時,仍繼續撫摸對方。

法官指X的家人基於相信被告,才交托X予被告照顧,被告不但沒有保護事主,更肆意作出性侵行為,考慮所有因素後,就6項控罪共判監8年。

案情指,2018至2019年間,X不願意出席家庭聚會,其後向社工透露自小二至小五期間,遭被告多次性侵而揭發事件。X向警方稱首次被性侵時讀小二,當時年約7歲,姑姐正在沐浴,被告擁抱她及親吻其嘴5至10分鐘。
 
及至X讀小二至小三時,當時年約8至9歲。X隨被告到其母親住所玩樂,被告與X同房,並於晚上親吻X的嘴約10分鐘,撫摸其胸部及下體,並脫去其褲子磨擦其下體。

其後X遭被告分別4次非禮,其中1次在內地發生,並曾對X說「我愛你」,以及與X一同沐浴。被告警誡下承認,於X年幼曾親吻及擁抱她,並指是X採取主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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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